本網訊(草原全媒·正北方網記者 艾文濤)7月26日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向全社會公布了2023年6~7月份終身禁駕名單,共有3名駕駛員,他們分別為岳英會1324*****617,吊銷原因: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構成犯罪;鐘祥小1501******513,吊銷原因: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構成犯罪;齊宇1422*****814,吊銷原因:飲酒后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構成犯罪。
什么情況下要面臨終身禁駕呢?據交管支隊宣傳科工作人員王永明介紹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: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一條: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如被禁駕者再次開車會面臨什么處罰?
“終生禁駕”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,意味著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,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,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人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,并實施動態監管。若被“終生禁駕”后仍開車上路,駕駛人一旦被查處,將按照“無證駕駛”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。